各科室、各年级、各教研组,各位老师,按照《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纳入在届各级文明单位、文明校园、文明村镇、文明社区动态管理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之有关规定,我校(在职工200-500人)需注意:每月5人次发生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问题提示;每月10人次发生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警告;每月15人次发生行人、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予以限期整改。全年被4次问题提示或者3次警告或者2次限期整改的撤销文明单位称号。请大家自觉学习文件精神,文明出行,遵守规定,维护学校集体形象。